2009年5月11日星期一

If you love her,let her go

今天准备去blogbus注册一个ID,意外的提示我我的邮箱已经被注册了,于是从我那浩瀚的Gmail邮件中搜索blogbus,发现去年竟然注册了一个ID,打开链接一看,空空的内容,但博客名称和副标题有点触目惊心。

博客的名称叫做“That's Life”,而副标题是"If you love her,let her go",黑色的字体,配合这空白的页面,颇有些触目惊心。




这样的内容倒挺符合这两天的氛围,明天就是地震一周年,素衣能表达,素色的博客背景和绝望的基调同样能表达哀思吧。

这样的气氛和季节是否特别适合感伤?下午她翻开旧日日记,让回忆将自己吞没,我无力去拯救过去的她,而当我看到这篇博客的时候,才惊觉原来也算一个周年纪念日,颇有些诡异。

if you love her,let her go。一年前我这么选择了,如今已经没有了痛心,更多一种坦然和对未来的期许,我该庆幸自己的坦然和洒脱,其实每段经历都是一种财富,沉迷与过去并不能让我们更快乐,那为什么不舍弃忘掉过去呢?他是否真的是你的真爱,是否值得你为他付出一生的心情呢?如果你真的爱他,let him go,如果你不爱他,那去寻找你的真爱。


That's lif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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